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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
更新时间:2023-06-28 18:20:06    来源:石嘴山共青团    点击:5946次
 校园暴力、违法事件是每一个人都应重视的问题。大部分青少年容易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未成年人触犯了法律,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因此,为了防患于未然,广大青少年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下面为大家科普七种犯罪行为:

一、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二、恐吓取财罪


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三、强盗罪

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四、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五、施打、吸用麻醉药品 


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六、赌博罪 


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七、毁坏公物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此外,团团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部分法条,呼吁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法治宣传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每一个家庭、学校和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三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治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第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第四十条
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青少年由于处在心理由幼稚向成熟过渡阶段,生理虽然成熟了,但心智仍未成熟。同时也进入了“接近异性期”,开始对异性产生好奇心理,关注异性。


青春期自我意识开始增强,开始关注“我怎么样?”“我是什么样的?”他们很在意别人的评价和尊重。在这个阶段,青少年们有许多烦恼,情绪波动大,变化快,容易被激惹。


如果详细说怎样引导青少年,做好心理健康工作,一会半会讲不完。为此,我简述关键的几点,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对青少年教育应该注意。


1、像对待好朋友似的给予尊重,理解。遇事尽量以商量的口吻于他们沟通,避免强制、命令性的口吻,避免让他们觉得被小看,被瞧不起。沟通时要把他们当成大人,但心里仍记得他们心智尚幼稚。


2. 杜绝打骂他们的行为,这样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把“小毛驴”激怒,不“玩活儿”。


3.不要认为他们生理成熟了,就应该懂事了,自立了。其实有许多事情老师和家长从来没有好好地教过他们。比如:抱怨青少年不知道感恩,不会劳动,那么要反思,平时有没有告诉他们什么是感恩,感恩有什么好处,可以怎样去感恩。为什么要劳动,劳动有什么好处,怎样去劳动等。

4 .多欣赏,少批评。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的父母很追求完美,往往喜欢盯着孩子的缺点,想法儿给修正。其实,成功者不是让自己成为了十全十美的人,而是把优点发挥了极致。过于关注孩子的缺点,往往会让孩子自卑、焦虑、退缩,或者愤怒。经常夸奖孩子,孩子有信心,心情舒畅,才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出天分和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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