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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通报全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督导考核情况
更新时间:2019-05-06 11:02:07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点击:1692次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督导考核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就3月份由省住建厅依据《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组织对全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专项督导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此次督导考核,省住建厅坚持督查与考核相结合、查企与督政相统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和现场察看等方式,对全省15个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47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督导考核,下发执法建议书6份,并就存在的具体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从督导考核情况看,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能够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有力推动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多数企业能够主动担当社会责任,自觉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规范施工作业秩序,立足现有条件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属地主管部门管理平台实现联网,进一步提高了扬尘防治效果。根据《通报》,全省各地市(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排名依次是:西咸新区、榆林市、安康市、咸阳市、汉中市、神木市、西安市、延安市、韩城市、宝鸡市、渭南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府谷县、铜川市。

《通报》强调,在此次督导考核中也发现,各地在开展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时还不同程度存在执行不力、落实不严、标准不高等问题,突出表现在:投入不足,经费保障不得力;执行不好,末端落实不经常;标准不高,防尘措施不到位;政令不畅,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另外,西安市蓝田县韵达西北快递电商基地总部办公楼项目、商洛市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技侦楼项目、铜川碧桂园锦阳学府项目,存在现场黄土裸露局部垃圾清运不及时、建设单位未成立扬尘治理领导机构、未向施工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问题,被作为典型项目进行了通报批评。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照通报内容逐个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同时,要以此次督导考核为契机,举一反三查不足,及时补短板、堵漏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扬尘防治扎实推进。各责任主体要自觉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提高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严格的标准抓落实,确保施工扬尘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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