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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企转型潮来了?多省已发文,引导建筑企业向这些领域拓展!
更新时间:2018-05-29 10:55:36    来源:新鲁班    点击:1716次

2018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

2018年要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左右,水利在建投资规模1万亿左右。

加强排涝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

解读

铁路、公路、水利、城市管网与地下管廊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

1、铁路:2015-2017年,铁路投资额分别是8238亿元、8015亿元、8010亿元,2018年投资额目标7320亿元。以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为例,他们正奋力“进城”,向公路、市政领域转型。

2、公路建设:或在“十三五”达到顶峰,2018年公路水运投资目标是1.8万亿元左右,这也是目前大型建筑央企转型中紧盯的一块市场。

3、水利建设:2014-2020年的7年,国务院部署建造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在2018-2020年还有51项重大水利工程将开工。

4、排涝管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新的热点,虽然市场空间巨大,但是“盯着”的企业也非常的多,竞争也比较激烈。

再来看一组数据:

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31684亿元,增长7.2%。基础设施投资14亿元,增长19.0%。

2018年1-3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4626亿元,同比增长7.9%,增速比2017年全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6.1%。

2017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中原城市群”、“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文件,明确重大工程名单,以铁路、公路、机场、轨道交通为主的基建项目大量上马 。

进入2018年,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在《2018年建筑业工作要点》中提出,引导建筑企业向公路、水利、市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投资领域拓展。

江苏

作为建筑业大省、强省的江苏,早在2017年初就在《江苏省建筑业发展和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中明确:

业务方向:

推动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转型。

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扶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拓展发展空间。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

推动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融资和建设。

市场方向:

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中东部市场。

此外,还提出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支持建筑业企业间的整合和重组等。

2017年11月,江苏省政府印发《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再次提出:

1、大力扶持高等级资质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等特级资质企业。

2、改变我省建筑业企业以房屋建筑为主的市场结构,支持建筑业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各地政府要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标段,鼓励骨干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3、各地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要积极开展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试点工作。

湖北

2018年3月6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开篇即提出,要“着力促进建筑业保持合理增长”。

1、研究完善湖北省重点扶持企业政策,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头作用。

2、引导骨干建筑业企业向公路、水利、市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投资领域拓展。

四川

2018年1月25日,四川省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9号)。

1、引导和推动建筑业企业向公路、水利、市政、铁路、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投资领域拓展。

2、支持钢结构、机电安装、输变电等优势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

3、鼓励企业根据市场实际,以项目、技术、资金管理等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联合经营。

4、支持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开展银企合作、兼并收购,提升企业资本实力和投资能力。

5、每3年开展1次“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建筑强企”评选活动。

安徽

2017年年底,安徽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1、鼓励建筑业企业向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电力、通信、轨道交通、环保等专业领域拓展,提升高端市场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2、支持央企、外省大型建筑业企业与我省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高端建筑市场竞争。

3、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准入,不得对民营建筑业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

4、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通过PPP等模式,逐步推进建造建筑产品向建造与经营建筑产品并举转变,稳妥推进生产经营与资产经营一体化、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互动。

吉林

2018年5月,吉林省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8】12号)。

1、支持本省建筑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

2、鼓励中直特级企业与本省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3、建立“双向担保”制度,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支付担保。

4、建立重点扶持企业名录,予以包保扶持。

5、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中标人应提供全额履约担保,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6、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包干的固定总价合同形式,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原则外,一般不予调整;在计价结算和财审时,仅对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变更调整部分进行审核。

山东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在《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7号)中提出:

1、通过与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铁路、化工等大型央企、省外骨干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共同开拓市场,壮大自身实力。

2、引导和鼓励省内骨干建筑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

3、支持省内外特级建筑业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发挥成员企业在不同地域、专业领域的比较优势,共同承接大型基础设施和重大公共建筑项目,逐步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运营维护等高附加值的领域拓展。

国家发改委

2018年3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第十六条:“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建设”。

此一动向,也值得各位企业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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