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新闻中心
 
集团动态
基层报道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住建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更新时间:2018-03-19 17:01:51    点击:1775次

3月13日,住建部网站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方面,《通知》提出了三点要求。要落实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

要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要惩处违法行为。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在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方面,《通知》提出,要复核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按规定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根据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依法做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严格资质资格处罚。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对较大事故的责任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重大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要公开事故查处情况。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严格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事故查处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此外,在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方面,《通知》提出,要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情况作为招投标、资质资格、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来源:住建部网站)

上一篇: 住建部:“隐患就是事故”,安全违法处罚力度再升级!
下一篇: 打好三大攻坚战 提升三秦百姓幸福感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登陆 建站/推广/维护/安全:西安利友科技 陕ICP备2023007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