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集团从两方面制定了效能监察工作计划,一是对合作项目开展陕建总通(2016)166号文件执行情况的效能监察,二是对自营项目开展二次经营工作、材料核算管理工作和成本分析工作的效能监察。
截至目前,集团纪检监察室会同结算管理部及财务部开展了两次效能监察。效能监察工作主要针对合作项目的月度合同评审数量及评审率、甲方结算情况、管理费收取及完税情况、债务申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展开。同时,还对自营项目“三重一大”大额资金支付、“小金库”风险防范、变更及签证工作组织及成效、材料核算管理、项目成本分析工作等开展效能监察。
在集团领导的重视、效能监察组的共同努力下,集团效能监察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尤其是陕建集团检查组对集团合作项目的检查,促使集团进一步规范了《经营工作流程》。今后,集团将制定更加全面系统的《风险管控实施办法》指导集团的风险管控工作。(文/刘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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