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新闻中心
 
集团动态
基层报道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国务院正式批复内蒙古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
更新时间:2017-07-03 21:51:24    来源:中新网    点击:2526次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宣传部29日晚间透露,国务院正式批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该批复称,内蒙古包头市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90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中心村,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该批复要求包头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2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来源:中新网)

上一篇: 安徽发布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划
下一篇: 四部委:推进物流新业态 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登陆 建站/推广/维护/安全:西安利友科技 陕ICP备2023007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