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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贯彻落实住建部《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更新时间:2016-11-16 14:17:52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点击:2524次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建部《绿道规划设计导则》,旨在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并就该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充分认识建设城镇绿道网的重要性

省住建厅指出,发展城镇绿道网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和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途径,也是城镇综合交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城镇交通节能、减少碳排放、改善环境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认识城镇绿道网建设的重要性并加快规划设计建设的步伐,全面推进城镇人居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因地制宜 加强城镇绿道网规划设计

各地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城镇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城镇绿道网发展目标和实施措施,科学合理选择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在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重点编制城镇绿道网交通系统规划,与相关规划紧密协调,做到与其他交通道路良好衔接,附属设施匹配合理。始终以人为本,把方便群众出行作为首要工作目标,以群众实际出行需求和意愿为导向,强化城镇绿道网规划设计,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城镇绿道网络出行环境。

积极筹措资金 加快城镇绿道网建设力度

同时,各地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保证财政资金投入到位。有条件的城镇,可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建设,主管部门要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完善本地区多渠道投融资建设机制,加快城镇绿道网建设力度。要将城镇绿道及其附属设施一并纳入城镇道路建设(养护、维修)计划,优先保证出行绿道建设。结合城镇水体、山体、绿地等其他工程改造,尽可能规划建设休闲绿道网,方便群众休闲、健身和出行。城镇绿道要按照有关导则、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建设。

加强维护管理 确保城镇绿道网顺畅

各地要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加强城镇绿道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维修,保障绿道具有良好的通行条件。禁止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绿道资源,已挤占的,要尽快恢复;因施工临时占用绿道的,要尽量减少绿道占用时间和空间;必须占用时要通过交通组织、临时工程等措施解决好群众的出行问题。

宣传倡导绿色交通 齐心协力共同监管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需大力宣传绿色交通方式,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制作公益广告片、推广宣传好的典型,通过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建设城镇绿道出行示范段(区域)等形式,增强群众绿色交通出行意识,倡导选择步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同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城镇绿道交通系统管理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对绿道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畅通监督举报系统,及时对监督举报信息进行处理,形成良好管理运行秩序,促进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来源:陕西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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